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公安厅2018-97活动监测与分析系统二期之大数据汇聚及应用项目(GZGP18-PZ11-FG008)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28日 17: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29日 08:30 至 2019年02月17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18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 ||
预算金额 | ¥18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110815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华路97号大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广东省公安厅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15层A-F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4-88866333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厅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8-97活动监测与分析系统二期之大数据汇聚及应用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1-143001-007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8-97活动监测与分析系统二期之大数据汇聚及应用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4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及需求: 广东省公安厅2018-97活动监测与分析系统二期之大数据汇聚及应用,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元整(¥1,840,000.00);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潜在投标人凭以下证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B、经办人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8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承诺书原件(供应商必须按以下内容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自行承担拒收风险):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司承诺未曾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同时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⑤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保密责任书(原件,一式两份)。 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能有效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1月29日 至 2019年02月1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8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1 月 29 日 至 2019 年 02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76290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8311081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联系人:郑志华 | 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
传真:0754-88789738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 | 地址:黄华路97号大院 |
联系人:广东省公安厅 | 联系电话:020-83110987 |
传真:020-83110987 | 邮编:51005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