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淀博物馆三维数字化二期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文物保护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博物馆) | ||
行政区域 | 海淀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2月11日 10: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2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18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3月0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六层西侧第一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40.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腾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2108040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文物保护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博物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8-1海淀文化艺术大厦A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621080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62108040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文物保护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博物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淀博物馆三维数字化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淀博物馆三维数字化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TC190T0A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腾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0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文物保护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8-1海淀文化艺术大厦A座
联系方式:010-621080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210804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海淀博物馆三维数字化二期项目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100件(套)馆藏文物的三维信息进行采集建模并导入一期的三维数据管理系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范围。4)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5)提供投标人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如果投标人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的正文未显示“工程测量”的子项“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需要扫描证书左下方二维码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提供专业范围的详细页。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报名程序:(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bjhd.gov.cn/ggzyjy/),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新用户注册: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www.bjhd.gov.cn/ggzyjy/),选择【网上办事】——【投标人】栏目,应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3)采购文件下载及投标报名: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下载预览采购文件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六层西侧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