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3、企业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5、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动产测绘资质(含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6、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航拍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工作业绩经验(附证明材料); 7、投标人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软件必须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非软件厂商需提供软件使用权证明或软件厂商提供的授权书; 8、投标必须保证到实地的测绘人员人数不少于20名,要求初级或以上,提供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类证书(资质、资格、职称或作业证书)、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测绘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至少包含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且系投标文件中列入的工作人员; 9、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10、供应商必须保证到实地的测绘仪器全站仪、GPS数量:各不少于5套,提供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检验证书(在有效期内); 11、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12、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13、熟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三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业绩证明; (5)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使用权证明或软件厂商提供的授权书;(6)测绘人员证明(包括资质、资格、职称或作业证书和养老证明); (7)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8)测绘仪器全站仪、GPS检验证书; (9)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