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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山区公安分局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2017CG-133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供应商须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须提供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5)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货物的原厂商授权;(6)供应商须提供货物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 青山区公安分局机房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资质证书;(6)经销商提供所投货物的原厂商授权书;(7)货物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年04月26日 08:3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年05月03日 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5月17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17年05月17日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 | 采购人地址: | 青山区昌福道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培红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6950194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815098613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项目负责人: | 刘婷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10078 | 采购文件: | 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