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养老中心购置档案管理软件和业务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4911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05月15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05月17日 |
公示期限: | 3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电子化设备等;能够承担本采购项目实施任务。 3.代理商必须具有厂家区域销售授权书并且在本地具有售后企业或办事处(需提供本地办事处房屋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 |
采购人联系人: | 苏引弟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616961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171665905250096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
项目负责人: | 陈丽娜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2799716 |
采购文件: | 档案招标文件.docx |
A | 2017年05月15日 | 295,000.00 | 呼和浩特市怡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路北侧4号楼4楼 | | |
中标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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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常丽霞 赵永红 郭峰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05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