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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2017年度办公设备电子商城供应商协议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270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通用设备\办公设备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具有相应产品经营资格,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隶属同一法人的多家企业只能有其一家企业进行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中第四条“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纳税证明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流水记录。 (5)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项目生产、经营、代理等资格条件之一,可以参加一项或多项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电子商城录入经营商品,定期推广更新,参与采购人网上竞价采购。 (6)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 (7) 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中注册“有效”。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6月21日 08:3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28日 17:3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309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11日 09:0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1日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 | 采购人地址: | 九原区沙河街37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武静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715009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37号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 | 项目负责人: | 袁潞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7157512 | 采购文件: | 2017年度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定点采购招标文件.doc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5398909 | 服务 | 项 | 1.0 | 2017年度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城供应商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