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治市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及网络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治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2月24日 21: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2月25日 00:00 至 2019年03月01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3月18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长治市解放西街39号102室 | ||
预算金额 | ¥15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5-3098999 | ||
采购单位 | 长治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治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5-30325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治市延安南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55-3098999 | ||
附件: | |||
附件1 | 长治市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及网络建设项目.doc |
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委托,现对长治市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及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及网络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HTCGK-2019-01
三、备案编号:长财采办字[2019]20号
四、招标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包,预算金额:1560万元,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五、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应为遥感监测设备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
北京时间8:00-11:00,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39号1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须带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明与社保证明;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社保证明;
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完税凭证;
近期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明细;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截止报名时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采购人在评标期间有再次查询的权利,其最终结果作为资格审查的评审依据;
2017年度或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持单位介绍信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15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39号102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18日15时(北京时间)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39号102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十、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263号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355-216988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解放西街39号102室
联系人:李瑜婷
联系电话:0355-3098999
本公告公示期: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