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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视频监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2-25 11:3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埔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大埔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大埔县公告时间2019年02月24日 16: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2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01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5:00
开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预算金额¥40.3279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志玉
项目联系电话0753-2277606
采购单位大埔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9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蓝达国,0753-5183320
代理机构名称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志玉,0753-2277606

  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埔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埔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视频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埔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BJC-2019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志玉

项目联系电话:0753-22776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埔县公安局

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94号

联系方式:蓝达国,0753-51833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志玉,0753-2277606

代理机构地址: 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九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各供应商:

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埔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大埔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视频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BJC-2019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埔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3279.33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视频监控。

(二)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三)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取得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若暂无信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七)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15时00分(注: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十、开标时间:2019年3月22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大埔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94号

      联系人:蓝达国

      联系电话:0753-5183320

      传真:0753-5183320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人:黎志玉

      联系电话:0753-2277606、5539606

传真:0753-2277606、5539606

 

 

 

发布人: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取得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二)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若暂无信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3.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七)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3279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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