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白云鄂博矿区大数据管理中心主楼网络通信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7〕957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07月06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07月07日-2017年07月09日 |
公示期限: | 3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区外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到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备案;】(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
采购人名称: | 白云鄂博矿区智慧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黄河大街曙光路西 |
采购人联系人: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24079017892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邢瑞芳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99095 |
采购文件: | 网络通信竞争性磋商.doc |
A | 2017年07月06日 | 187,200.00 | 深圳市顺洲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包头市幸福南路41号B座5楼503 | | |
中标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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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王晓梅 王燕 史荣强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白云鄂博矿区智慧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07月0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