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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松石学校及足训基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535号)

  • 发布日期:2019-03-04 11:01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公〔2017〕5535号
品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3月01日 05: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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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松石学校及足训基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535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相应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供应商需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4)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松石学校及足训基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原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5)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6)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11日 18: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8日 18:00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1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01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赛音道6号
采购人联系人: 于利民
采购人联系方式: 31064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 青山
项目负责人: 刘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2,654,316.6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564571 货物 平方米 9.0 室内p2.5屏 4.8m*1.92m 室内屏,像素密度160000点/平方米,压铸铝箱体结构,刷新率3840Hz,国产灯珠
5564577 货物   30.0 室内p4屏 7.44m*4.08m 室内屏,像素密度62500点/平方米,压铸铝箱体结构,刷新率3840Hz,国产灯珠
5564598 货物 平方米 103.0 室内p10屏 13.44m*7.68m 室内屏,像素密度10000点/平方米,压铸铝箱体结构,刷新率3840Hz,台湾亿光灯珠
5564604 货物 平方米 12.0 室内p2.5屏 4.8m*2.64m 室内屏,像素密度160000点/平方米,压铸铝箱体结构,刷新率3840Hz,国产灯珠
5564615 货物 4.0 独立主控共四套、带载230万像素点,逐点校正功能
5564622 货物 4.0 拼接控制器等共四套、多画面拼接,多信号接入,无缝切换,3窗口显示
5564633 货物 155.0 钢架结构国标,共四套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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