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重招)(项目编号:0724-1901D72N0081)中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05日 22: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2月13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3月04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曹秀莲、曹秀莲、黄鹤、夏娟、陈礼生、谭建军、吴益峰、林业星 | ||
总中标金额 | ¥4800.67515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3368480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37860520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的委托,于2019 年3月4 日就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重招)(441800-201901-140800-0004)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901-140800-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631,667.7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欧阳华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B2区第七层701、702单位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1项 48,006,751.57 详见招标文件 48,006,751.57 其中 彩色半球摄像机 DH-IPC-HDW32XYZC 293台 616.00 电梯专用彩色半球摄像机 DH-HAC-HDB3200 22台 677.60 联网型电子温控器 T7600 1369套 1,287.00 低照度彩转黑摄像机 DH-IPC-HFW32X 85台 677.60
(含暂列金额3,801,386.80元)
(含暂列金额3,801,386.80元)
七、评审日期:2019-3-4评审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曹秀莲成员: 曹秀莲、黄鹤、夏娟、陈礼生、谭建军、吴益峰、林业星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类型为服务招标。收费金额:¥164,516.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排序表 标的内容/数量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服务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比例20% 比例40% 比例40% 100% 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项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60 39.00 38.00 88.60 1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31 32.93 38.00 83.24 2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8 36.64 27.00 75.22 3 广东领域集团有限公司 20.00 17.07 19.00 56.07 4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章艳娇,麦东淘,刘志丰 | 联系电话:020-37860569,37861051,3786056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36848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
联系人:张帆 |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
传真:020-87768283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 |
联系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采购员 | 联系电话:0763-3389228 |
传真:0763-3389228 | 邮编:511515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