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土默特右旗公安局建设磐安门禁毒宣传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835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09月08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09月09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及技术服务的投标人;`(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内容及要求:土默特右旗公安局建设磐安门禁毒宣传项目。 | 采购人名称: | 土默特右旗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 | 萨拉齐镇后炭市街大西巷3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海成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6120134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815098613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项目负责人: | 杨坤奇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10078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 A | 2017年09月08日 | 307,370.00 | 内蒙古凯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竹园小区北区6幢西单元11层西户 | | | 中标标的信息 | | 评审成员: | 陈英杰 杜天文 苏文涛 戴娟 段巍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土默特右旗公安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09月0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