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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及其他人力资源经办事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26号)

  • 发布日期:2019-03-12 22:48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公〔2017〕5826号
品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3月10日 10:4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详见公告正文中标日期详见公告正文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包头市东河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及其他人力资源经办事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及其他人力资源经办事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26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0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08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有相关服务供应能力。(2)具备软件开发能力。(3)经检查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为犯罪记录证明;(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经检查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为犯罪记录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邮箱等信息。注:未在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党政大楼728
采购人联系人: 王勇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43887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 刘庭禄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33963
采购文件: 包头市东河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及其他人力资源经办事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08日 1,560,000.00 北京易运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北重路一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李磊 秦红霞 郭改莲 史月清 田中彬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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