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城市数字化应急指挥系统及市政局信息监控中心信息系统技术维护、设备延保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7〕1171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09月20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09月20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达到成熟度叁级及以上资质,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任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艳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698185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层1310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2415723810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高丽波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354901928 |
采购文件: | 维保招标公告.doc |
A | 2017年09月20日 | 488,858.00 | 内蒙古金名计算机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 包头稀土高新区软件园大厦A座6层 | | |
中标标的信息 |
信息监控中心信息系统技术维护、设备延保 | 详见招标文件 | 质量合格,性能稳定,产品成熟,安全达标。项目通过检验后,运行维护周期不得少于一年。 | 1 | 488,858.00 | 488,858.00 | |
评审成员: | 韩慧瑜 陈鸿福 刘谦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017年09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