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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改造升级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126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其他货物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和技术服务的投标人;(3)须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叁级及以上资质;(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资质证书;(6)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7)检察院提供的在有效期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6: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12日 16:0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招标部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23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23日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 采购人联系人: | 明玉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790591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815098613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杨坤奇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10078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6102106 | 工程 | | 1.0 |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视频会议室改造升级的采购申请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