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软件升级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单〔2017〕510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10月17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10月17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娜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330393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于振华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docx |
A | 2017年10月17日 | 640,000.00 | 内蒙古量子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软件园B座503 | | |
中标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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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王江平 张翠娥 田海亮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
2017年10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