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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徐州市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JSYH001]

  • 发布日期:2019-03-15 18:31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徐州市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行政区域徐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7: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3月14日 17:17  至  2019年03月14日 17:17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开标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7:17
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41室(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预算金额¥643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兵
项目联系电话0516-80807633
采购单位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未填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未填写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尧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路1号办公楼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952121620


江苏尧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2.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政府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

3.联系方法:0516-80807633

4. 采购项目联系人:胡立梁 电话:0516-808076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尧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路1号

3.联系方法:0516-87799838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也 电话:13626163920

三、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JSYH001

四、采购项目

1.名称:徐州市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

2. 数量:1项

3.采购需求:受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贾汪区委托,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招标,采购安装70套6参数国标法小型空气站,并指导实施。开发由监测管理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数据分析与溯源子系统、实时源解析子系统、综合分析子系统、考核评价子系统、运维管理子系统、网格管理子系统、达标管理子系统、移动APP十部分组成的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436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中国(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www.xuzhoucredit.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

开标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九、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2.开标时间:2019年4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3.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41室(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十、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4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41室(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十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张也 联系电话:0516-87799838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路1号,办公楼3楼301室。

江苏尧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招标文件(徐采公2019 JSYH0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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