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指挥中心围栏和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培训基地车库地坪漆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121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10月23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10月23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 | 孙生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790591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815098613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项目负责人: | 杨坤奇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10078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
A | 2017年10月23日 | 1,078,621.00 | 内蒙古鸿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包头市青山区荣资大酒店后院西单元5楼 | | |
中标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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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杨林田 党群辉 罗耀 王晓燕 王建昆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