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地税局包钢分局机房防雷工程施工 采购结果公示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地税局包钢分局机房防雷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7〕1238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10月20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2日 | 公示期限: | 3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气象局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专业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3.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驻包钢征收管理分局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青工南路4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高林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24079017892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王蓉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802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防雷.doc | A | 2017年10月20日 | 147,910.52 | 内蒙古丰锐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铁西豪德贸易广场西南区2栋9号 | | | 中标标的信息 | | 评审成员: | 马红瑞 邵艳茹 尚勇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地税局(财务装备科)、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