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构建食品药品大数据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构建食品药品大数据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299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11月16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11月17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5、投标人所投软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85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朝洛蒙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91896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黄河大街时代广场C座1603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01206438600020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包商银行高新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何玉霞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采购公告.doc | A | 2017年11月16日 | 3,493,000.00 | 北京高迈致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1512室 | | | 中标标的信息 | | 评审成员: 杨瑞峰 | 陈剑宏 何爱平 孟庆旭 王雅琴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17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