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市法院院长信访接访视频会议系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日照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20日 17: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1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全市法院院长信访接访视频会议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全市法院院长信访接访视频会议系统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 39.000000 |
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