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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互联网管理中心-“海口发布”微博微信集群工作平台运营项目-单一来源公告-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发布日期:2019-03-22 11:01
详细说明
    
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CIT-HNZD-2019030002 项目名称 “海口发布”微博微信集群工作平台运营项目
采购品目 服务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是否进口产品
采购单位 海口市互联网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海口市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
206.17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详见单一来源公示正文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详见单一来源公示正文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69号海口晚报大厦四楼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评标专家人员信息.pdf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19-03-20 至 2019-03-27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符女士、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20848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互联网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8723125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人民政府1号楼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2084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室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海口市互联网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发布”微博微信集群工作平台运营项目

三、采购内容:“海口发布”微博微信集群工作平台运营项目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五、申请理由:

2015年7月30日,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海办发[2015]11号文《关于<海口市党政博微信管理办法(暂行)>、<海口市党政微博微信操作流程>的通知》。通知第十一条规定:“海口网负责海口市党政微博微信日常管理、运营策划和推广活动。”,2015年10月18日试运行,12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为巩固工作成果,贯彻落实运用政务新媒体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创新社会治理要求,走好“网上的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海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海口市党政微博微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海口网继续运营海口政务微信平台——“海口发布”。因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成交供应商为:海口报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本次项目符合琼财采【2018】91号文《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

六、拟采购服务名称、数量:

包号

拟采购服务名称

数量

项目本身

“海口发布”微博微信集群工作平台运营

1项

七、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海口报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拟成交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69号海口晚报大厦四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周鹏):依据海口市委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海办发【2015】11号文的规定:“海口网负责海口市党政微博微信日常管理、日常策划和推广活动”,因此海口网是唯一的授权运营海口政务微信平台—“海口发布”的单位,再结合项目特殊性及客观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政财采【2018】91号文第四条第三款、第十五款的规定。

专家二(于挽平):该项目依照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办发【2015】11号文件关于印发《海口市党政微博微信操作流程》的通知第十一条:“海口网负责海口市党政微博微信日常管理、运营策划和推广活动。”以及第十二条:海口党政微博微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海口网开设“海口发布”微博微信集群作为工作平台,符合海南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琼财采【2018】91号文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三)款及第(十五)款规定。建议作为单一来源项目采购。

专家三(林颖):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海办发【2015】11号文《关于海口市党政微博微信管理办法(暂行)>、<海口市党政微博微信操作流程>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海口网负责海口市党政微博微信日常管理,运营策划和推广活动。”及第十二条规定:“海口市党政微博微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海口网开设“海口发布”微博微信集群作为工作平台……海口网必须保证“海口发布”信息安全和技术安全”。由于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且涉及到发布信息的安全保密性。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文《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三)项、第(十五)项的规定,建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职务

周鹏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教授

于挽平

海南医学院

研究员

林颖

海南省国寿

高级

九、公示期:2019年03月20日至2019年03月27日

十、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互联网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人民政府1号楼

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电话:0898-6872312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室

联系人:符女士、蒙先生

电话:0898-68520848

财政部门:海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处)

财政部门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政府行政中心10号楼

联系人:卓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722711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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