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寿县文物管理所幽居寺塔安防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灵寿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灵寿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22日 09:4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3月25日 15:46 至 2019年03月29日 15:46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10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 ||
预算金额 |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伟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5850295 | ||
采购单位 | 灵寿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灵寿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07378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与谈固东街交口东方官邸9-1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5850295 |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0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文物管理所幽居寺塔安防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33570020015
项目联系人:吕伟东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850295
采购人:灵寿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0737889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与谈固东街交口东方官邸9-1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850295
预算金额:7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4月10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3-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3-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担任过全国重点文物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相关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相关营业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担任过全国重点文物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相关经验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书);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6、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的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截图;7、存款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8、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份,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灵寿县文物管理所幽居寺塔安防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33570020015
项目联系人:吕伟东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850295
采购人:灵寿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0737889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与谈固东街交口东方官邸9-1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850295
预算金额:7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4月10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3-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3-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担任过全国重点文物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相关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相关营业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担任过全国重点文物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相关经验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书);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6、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的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截图;7、存款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8、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份,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