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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平台开发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495号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并注册成功; 3.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供应商必须在近三年内具有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软件开发的类似业绩; 6.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 7.供应商应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确定参加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证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6)类似项目业绩合同;(7)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平台开发,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22日 17: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29日 17:0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20层2006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13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13日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物业管理处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物业管理处 | 采购人联系人: | 鲁涛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311003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20层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2001470018010093280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交行包头广场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王雨婷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208977 | 采购文件: | 采购公告.doc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6059695 | 服务 | 项 | 1.0 | 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开发,招标内容包括:企业信息、项目信息、经营业绩、经营行为、住宅小区星级评定、企业业绩评价、业主满意度、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多个模块。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物业管理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