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海关机构改革网络融合各隶属海关综合布线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21日 17: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3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04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46.1470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83889036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0755-843941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0755-8388903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 |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海关机构改革网络融合各隶属海关综合布线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机构改革网络融合各隶属海关综合布线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UHO2019-ZX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8890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5-843941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地址: 0755-8388903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 具有有效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声明函),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3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提供声明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统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6.1470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以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要求、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依法享有相应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