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丹灶镇执法暂扣车辆拖曳作业停放保管停车场项目的中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丹灶分局 | ||
行政区域 | 佛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25日 10:39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3月01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3月22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婉丽、陈世楷、唐林杰、吴婉丽、崔巍、谢健斌(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1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85415328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丹灶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丹灶分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2栋1001之二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81851689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丹灶分局的委托,于2019 年03月22 日就丹灶镇执法暂扣车辆拖曳作业停放保管停车场项目(440605-201903-21510-000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1903-2151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丹灶镇执法暂扣车辆拖曳作业停放保管停车场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40,476.4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海通停车场 法人代表 黄庆恩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官窑永安大道东29号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暂扣车辆的拖曳(驾驶)作业停放保管服务 / 一项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1,440,000.00
七、评审日期:2019-03-22评审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即樵金路农业银行对面)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吴婉丽成员: 陈世楷、唐林杰、吴婉丽、崔巍、谢健斌(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参照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文(计价格〔2002〕1980号、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按规定中的“服务类”收取,按中标金额计算,超出100万部分的金额计算出服务费后按60%收取。收费金额:¥17112.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丹灶镇执法暂扣车辆拖曳作业停放保管停车场项目 项目编号:440605-201903-21510-0001 评审日期:2019年3月22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比例(60%) 商务得分比例(20%) 价格得分比例(20%) 综合得分比例(100%) 排序 是否声明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 佛山市南海区海通停车场 是 是 48.00 20.00 20.00 88.00 1 是 2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官山顺成汽车维修部 是 是 29.20 6.00 19.99 55.19 2 是 3 佛山市南海广芸机动车拯救队 是 是 30.20 4.00 19.99 54.19 3 是
备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具体标准依据,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价格扣除。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185168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541532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佛山分公司) |
联系人:林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1851689 |
传真:0757-81851685 | 邮编:528200 |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丹灶分局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5415328 |
传真:0757-85415328 | 邮编:528216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