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信息化机房改造整合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宿松县地方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宿松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12日 15: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4月12日 08:00 至 2019年04月19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20日 17:30 | ||
开标地点 | 无 | ||
预算金额 | ¥6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宿松县地方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无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的委托,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信息化机房改造整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G-AQSS-2019-019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信息化机房改造整合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省宿松县
4、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信息化机房改造整合采购项目,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
5、项目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7、项目预算:69万元
8、最高限价:69万元
9、包别划分:一包段
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供应货物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以下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限制有效期限内:
①被省级及以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②被安庆市(含所辖县、市)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2)截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逆推三年)内:
①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注: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须出具第(1)(3)等两种情形的书面承诺函。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12日8时00分至2019年4月19日17时30分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供应商报名,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5991205、0556-5991200,联系人:韩玥、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可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9日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5月9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具体开标地点见当天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宿松县孚玉中路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56-7844617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
联系人:高燚、张若飞
电话:13866788009、17730013028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投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弃标的,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4、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6、本次采购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692901021000019658009680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