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铁路局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采购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铁路局信息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海淀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25日 17: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5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1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8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32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57150106、010-57150105 | ||
采购单位 | 国家铁路局信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寅来 010-518925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鑫、王奎儒 010-57150106、010-57150105 |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国家铁路局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铁路局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铁路局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ZRGY-CCGP-19010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
项目联系电话:010-57150106、010-571501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铁路局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
联系方式:王寅来 010-518925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鑫、王奎儒 010-57150106、010-571501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家铁路局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采购
数量:一批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总体目标,按照尽快完成国家铁路局现有基础设施和支撑环境的升级改造和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内容建设的原则,开展国家铁路局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8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被授权代表参加的内容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授权, 法定代表人本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复印件)。
招标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