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香榭湖西停车场项目的监控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2284001003)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兴市香榭湖西停车场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兴市香榭湖西停车场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泰通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现委托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控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济川南路西侧、同德路北侧地块
(2)规模:工程造价约60万元
(3)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15日 计划工期:140日历天。(监控管线预埋进度满足停车场与配套用房主体施工进度要求;停车场内道路铺装完成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监控系统的弱电管道、弱电井、线缆铺设、立杆、监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按图纸、清单及规范要求等,必须施工的全部内容。本系统须与泰兴市一卡通“智慧停车”系统相兼容(由通号智慧城市设计研究院开发),且能与泰通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监控中心的主系统实现无缝对接(要求硬盘录像机采用“海康”品牌)。
2.3付款方式
所有管道主材进场后,付款至合同价的 3%,所有管道预埋完成后,付款至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0%,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质保期结束,付完全部款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4月26日 0:00时起,至2019年5月1日 0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5.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中标单位。具体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泰通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阳江东路168号 |
联系人: 电话: |
巫建荣 18952665278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
联系人: |
杨云 |
电话: |
0523-87723388 |
日期:2019年4月25日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住建【2017】64 号《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