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随州市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和交通事故科技防控系统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随州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28日 22: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4月29日 00:00 至 2019年05月07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随州市迎宾大道40号水郡世家五栋一单元3203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21日 00:00 | ||
开标地点 | 随州市齐星湖会馆一号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秋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223305222 | ||
采购单位 | 随州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随州市开发区交通大道0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2233052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随州市迎宾大道40号水郡世家五栋一单元32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223305222 |
随州市公安局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和交通事故科技
防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2019] 225 号计划函,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公安局委托,就其“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和交通事故科技防控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TXSZ 2019-04-23
二、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和交通事故科技防控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一包:城区智能交通系统;二包:交通事故科技防控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4.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4.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证明);
4.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 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 间: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 点:随州市迎宾大道40号水郡世家五栋一单元3203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各潜在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核:(1)按公告第四条“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材料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要求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整套资料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均加盖投标人红色印鉴(即公章)并装订成册,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备查。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包,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随州市齐星湖会馆一号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上午8:3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周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郝工 联系电话:0722-3305222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