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服务器  广东  系统集成  北京  信息化  系统  项目  江苏  led  系统集 

JZFCG-G2019042号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监控系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5-11 22:1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品目

采购单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魏都区公告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8: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10日 10:14  至  2019年06月05日 08: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5日 08:30
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三室。
预算金额¥76.8022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茜
项目联系电话0374-4360089
采购单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4-4360078
代理机构名称许昌市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许昌市天宝路魏都区政府办公楼5楼55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4-332565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机关监控系统设备

(二)项目编号: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WZCG-G2019004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JZFCG-G201904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机关监控系统设备一套

(五)预算金额:768022.46元。最高限价:768022.46元。

(六)交付(服务、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

(七)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建安大道66号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二)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658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室。

(三)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66号

联系人:周茜               联系电话:0374-4360089

代理机构:许昌市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址:许昌市天宝路魏都区政府办公楼5楼557室

联系人:张良               联系电话:0374-3325658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点击下载]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0相关评论
 
 
最新招标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1008917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