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2019-2020年信息化运维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16日 18: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5月1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3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01)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06日 16:00 | ||
开标地点 |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01) | ||
预算金额 | ¥21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展闻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11045595 | ||
采购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1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先生 028-639670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二层2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展闻 18811045595 | ||
附件: | |||
附件1 | 1905011审协四川中心2019-2020年信息化运维__招标公告.pdf |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2019-2020年信息化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2019-2020年信息化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ZGGJ-BJ03-190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展闻
项目联系电话:18811045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128号
联系方式:韩先生 028-639670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展闻 1881104559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二层2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4.采购内容:
4.1供应商应坚持用户利益第一的原则,全面承接采购人信息化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管理工作,为切实做好采购人信息化的运维工作,供应商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及服务意识,指派专人负责采购人信息化的运维工作,主动预防、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主动做好厂商协调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排查,协调各服务商保障问题得到及时、彻底解决,切实保障采购人信息化的稳定运行。
供应商提供的整体运维服务需满足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二级相关要求,落实相关技术及管理的要求。
4.2服务期限:一年
4.3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用户技术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首先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3785HrHp,注册并将公司信息提交成功后(不代表报名成功,也不能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1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01)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首先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3785HrHp,注册并将公司信息提交成功后(不代表报名成功,也不能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6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6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