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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2019年度基层单位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ZH019A020)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5-25 14:2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2019年度基层单位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采购单位汕头海关
行政区域龙湖区公告时间2019年05月24日 16: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31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预算金额¥199.3565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198745
采购单位汕头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 0754-88198745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0754-88866333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海关2019年度基层单位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海关2019年度基层单位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PZH019A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1987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海关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754-881987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0754-88866333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概况:潮阳海关、澄海海关、饶平海关、汕尾海关由于之前的消防报警系统使用年限已久,部分设备及线路老化严重,需对潮阳海关、澄海海关、饶平海关、汕尾海关消防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本工程位于潮阳海关、澄海海关、饶平海关、汕尾海关内。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预算报告书及施工图纸。

2、项目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项目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93,565.4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33,758.44元(含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116,122.65元)。工程设计费和消防第三方检测费按预算金额报价,工程设计费按人民币85,444.24元进行报价,消防第三方检测费(暂估)按人民币73,973.58元进行报价,工程设计费在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消防第三方检测费(暂估)在项目改造完成并进行消防检测后由中标人按实支付给第三方消防检测单位。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项目工程款以最终审核的造价进行结算。

4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7、开标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30分。

8、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海关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198745

采购人传真:0754-8819874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海关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②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④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⑤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⑥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356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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