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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5-31 07:0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陇西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陇西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陇西县公告时间2019年05月29日 08: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30日 00:00  至  2019年06月05日 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二开标厅
预算金额¥53.3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成祥
项目联系电话13919689058
采购单位陇西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西大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32-5953047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 定西市 安定区 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39900398

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陇西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陇西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GSXTM-2019-056(LX)

2、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陇西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

2.2 用途: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2.3 本项目共个包

2.4 采购需求:办案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一项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资金来源、采购预算

3.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 预算金额:53.39万元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5.2 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3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方式:

6.1 采用网上报名。

6.2 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人(供应商)单位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6.3 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登记,同时办理电子招投标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等相关手续。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19530日至201965日,每日0:00-24:00  

7.2 获取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3 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7.4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8、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9、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截止时间:2019619930分(北京时间)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开标厅。

9.3 开标时间:2019619930分(北京时间) 

9.4 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开标厅。

10、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号:101932000287070032978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递交须知:

10.1 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10.2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0.3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投标人需自行登陆系统,在“业务查询”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负。

10.4 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现场公布投标人(供货商)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状况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10.6 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投标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11、联系方式

11.1 采购单位:陇西县公安局 

11.2     址:陇西县西环路

11.3   人:王成祥   

11.4 联系电话:13919689058

11.5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6     址: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11.7   : 陈春桂

11.8 联系电话:17793270599   

11.9   号:534906479@qq.com

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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