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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融媒体中心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发布日期:2019-06-03 10:50
详细说明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丰县融媒体中心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弘和-YF2019-01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丰县融媒体中心的委托,依据宜丰县采购办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其“宜丰县融媒体中心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弘和-YF2019-014

2、项目名称:宜丰县融媒体中心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宜丰县融媒体中心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1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

400000.00

注:以上未注明原装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原件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及报名:

①竞标人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②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提供投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网上截图;④竞标人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⑤投标单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开标日前半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⑥竞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的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谈判文件)。

5、招标文件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拟竞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6月5日止进行报名登记,将本公告中“特别提醒”(①至⑥)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jiangxihonghe@163.com邮箱进行报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核对报名资料并领取报名回执单(本项目同时接受现场报名),谈判文件通过邮箱发送,已报名的供应商,放弃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请在谈判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未参加报名或逾期报名者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8000.00元 ,开标前一天下午16:30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应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开户名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156279808000061368

6.1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9年6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2019年6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采购单位:宜丰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董湘玲 联系电话:13507952860

1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生 联系电话:15879502011

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发布谈判公告。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没收保证金,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竞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14.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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