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公证处2013年至2014年度公证业务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在线询价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32019061746976154
项目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电话: 81226192
采购计划文号: 临[2019]4560号
采购计划金额(元): 360000.00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 330682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 上虞区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公证处
采购单位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330682002590243Q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 998065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1
2013年至2014年度公证业务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
1
一、投标方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36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所有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均无效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内容:2013年至2014年度公证业务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采购数量约2.9万卷公证业务档案。1.中标方最终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条目数据库和数字图像数据库(JPG格式和双层PDF格式)2.中标方提供数据挂接服务。3.中标方提供数字化加工成果的数据备份。 五、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按虞档〔2018〕33号《区域智慧档案馆基础数据采集及质量验收办法》执行。本项目加工流程:档案交接、数字化前处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条目著录、质量检查、图像格式转换(OCR识别双层PDF)、实体档案还原装订;数据挂接(含全文挂接,实现全文检索功能)、数据上传、索引建立、数据验收、数据提交;数据备份。中标方须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控制方案(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软件可实现),电子化加工日志,流程可追溯。2.完成时间和项目验收。本项目除采购方原因外,要求投标方承诺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合同任务,采购方随时验收,若进度不达标和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按验收管理办法处理并有权中止合同和要求赔偿;3.场地保障和设备要求。投标方必须在采购方附近具备档案数字化及技术处理服务场所,服务场所面积必须能保障本项目需求,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和视频监控、档案装具、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管理均需符合档办发〔2014〕7号文件规定,具备“防盗、防火、防尘、防水、防潮、防高温、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基本要求。项目所用硬件设备(服务器、PC机、扫描仪、打印机、交换机等)、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软件和OCR及双层PDF批量合并转换软件(须正版无知识产权纠纷,投标方须提供购买合同、授权凭证和发票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和耗材均由中标方提供。4.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中标方须保障12名及以上固定服务人员且必须都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档案管理培训证书(参加过档案数据信息采集、档案数字化及技术处理等相关业务培训)、省档案安全保密培训证书和省档案中介服务相关培训证书等三本证书,证书上的所在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与投标方正式签订劳务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方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方须提供以下材料:资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名册(明确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人员),所有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社保证明、劳务合同复印件、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 六、经费支付。项目完成并由采购方验收合格,中标方提供正规发票后30天内,采购方向中标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七、合同执行约束:1.中标单位报价费用包括:包含全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以及不可预见费等相关全部费用。2.签订合同时中标方向采购方支付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3.双方签订合同期内,中标方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并保证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与投标时上报名册一致,否则采购方中止合同并扣罚履约保证金。 八、其它约定:1.按虞档〔2018〕33号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管理和验收,验收不合格则无偿整改,连续三次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按完工服务金额3%进行扣款处罚。2.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采购方向中标方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3.供应商(投标方)存在不按要求报价等违约行为,我单位将按政采云平台违约处理规则进行举报和处置。
服务要求:
报价时间: 2019-06-17 11:11:17 - 2019-06-20 15:00: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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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公证处2013年至2014年度公证业务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采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