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许昌学院图书馆小型数据库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许昌学院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19日 10:5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19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6月19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兴杰、苏楠、赵开慧 | ||
总中标金额 | ¥48.57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 | ||
采购单位 | 许昌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4-29687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北林校区)教学楼C座一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56058515 |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学院的委托,就图书馆小型数据库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评审,现就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XCXY-2019038(豫教单一采购-2019-41 )
二、项目名称:许昌学院图书馆小型数据库服务项目
1.1项目概况:
包段号 | 名称 | 简要说明 |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 预算金额(万) |
包1 | 万方数据资源系统 | 系统平台服务与远程利用,镜像 | 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19 |
包2 | 维普考试系统 | 镜像 |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 3 |
包3 | Springer外文期刊数据库 | 系统平台服务与远程利用 |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 | 5.8 |
包4 | 超星资源库 | 系统平台服务与远程利用 | 河南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包5 | 知识视界 | 系统平台服务与远程利用,镜像 | 武汉缘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2 |
包6 | 新东方多媒体学习库 | 系统平台服务与远程利用 | 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 |
1.2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单一来源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9年6月1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发布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9 年6月19日9:30
评审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第1评标室
单一来源评审小组成员:王兴杰、苏楠、赵开慧
五、成交信息
包1成交供应商: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90000元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
服务期限:一年
包2成交供应商: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30000元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附11号2-6
服务期限:一年
包3成交供应商: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57700 元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号21号楼
服务期限:一年
包4成交供应商:河南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50000 元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1号楼9楼903号
服务期限:一年
包5成交供应商:武汉缘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 20000元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旺路8号万泽科技企业孵化器5层G9室
服务期限:一年
包6成交供应商: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38000 元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18层1801-08室
服务期限:一年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北林校区)教学楼C座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5
采购人名称:许昌学院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4-2968716
七、成交服务费: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发改价格〔2015〕299号,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收费。
包1成交服务费:2850元人民币。
包2成交服务费:450元人民币。
包3成交服务费:866元人民币。
包4成交服务费:2250元人民币。
包5成交服务费:300元人民币。
包6成交服务费:570元人民币。
八、本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