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沙湾县人民医院全数字化通用型平板血管造影系统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沙湾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19日 19: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10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 ||
预算金额 | ¥8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沙湾县人民医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9935196 | ||
采购单位 | 沙湾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099351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4670020 |
一、 招标项目编号: RHZC2019-170GK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沙湾县人民医院全数字化通用型平板血管造影系统采购 | 1 | 8900000 | 套 | 全数字化通用型平板血管造影系统采购(包括供货、验收及质保,为交钥匙项目)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产品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依法纳税凭证,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或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须包含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关的内容)、有效的《注册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2-5资料复印件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6-20 至 2019-06-26
上午: 10:30-13:30
下午: 15:30-18: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产品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依法纳税凭证,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或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须包含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关的内容)、有效的《注册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2-5资料复印件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7-10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八、 开标时间: 2019-07-10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沙湾县人民医院全数字化通用型平板血管造影系统采购 | 170000 |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 991903678110901 | 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3、其他事项
无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春霞、杨晖
联系电话: 0991-4670020
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2、采购人名称: 沙湾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董科长
联系电话: 189099351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沙湾县财政局
联系人: 孙雪芹
监督投诉电话: 0993-602834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