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_科技法庭系统运维项目YCC[2019]0241号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聋哑学校的委托,对教学康复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1、采购编号:YCC[2019]0241
2、采购单位: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及内容: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_科技法庭系统运维项目
5、交货地点: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服务期限:3年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运维驻场人员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7、计划金额:420,000.00元
8、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9、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运维服务期满一年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30%,运维服务期满二年后并验收合格,付合同总金额30%,运维服务期满三年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10、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供应商代表可不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按照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签到和文件解密工作。评审期间,供应商代表应当保持秘钥登录状态下关注本企业账号信息,随时准备按照谈判小组的澄清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是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单位,必须通过专用电子密钥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和解密等投标工作。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但未办理电子密钥的,请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左边任务栏点击“电子秘钥申请”进行申报办理(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投标,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按上述要求尽快完成投标准备工作。
2.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法律规定 |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谈判供应商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3. 谈判文件的获取及响应递交
1、 采购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2019年6月26日至6月28日17:30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伊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home.action)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等材料。
2、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上传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8:30前。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专用电子秘钥进行网上递交,并在规定时间进行解密。
电子签到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8:30- 9:00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19年7月4日9:00-9:20
3、 逾期解密或者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响应文件无效。
4. 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9:00
谈判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转载过程中有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路238号 地 址: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邮 编:153000 邮 编:153000
联系人:齐林萱 联系人:李恒
电 话:0458-3768602 电 话:0458-3870312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25日
附: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