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2019信息安全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2019信息安全综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编号:SZDL2019328068(CLF0119SZ06ZC15)
二、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2019信息安全综合服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100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2019信息安全综合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1100000.00元;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不允许进口产品\服务参加)。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深圳市财政局。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书面声明。
5.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在投标截止前供应商自行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说明:相关信息以采购代理机构在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投标人,可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4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www.cgzx.sz.gov.cn)”报名参加投标,并可在网站相应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投标应在网站的“应标管理栏”中点击“确认邀请”。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距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7月10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www.cgzx.sz.gov.cn)”,用“应标管理à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0日09 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上述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网”。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请注意电子投标文件的容量,容量过大的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十、 开标时间:2019年7月10日09时3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十一、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4日止。
十三、 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人须知22.2.2。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转2314
邮编:518040
(二)采购人: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177896
邮编:518001
十五、招标文件:
-点此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