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控告申诉系统二期接访大厅硬件与大数据支撑平台软件产品及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01日 09:44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7月25日 14:0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9年07月0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内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内文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科长0771-55061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内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文 | ||
附件: | |||
附件1 |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BBFCDDF9DD1BB556F92CB015E10A6D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招标文件 预公示稿】控告申诉系统二期接访大厅硬件与大数据支撑平台软件产品及服务采购.doc |
各有关供应商: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控告申诉系统二期接访大厅硬件与大数据支撑平台软件产品及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9-G1-24923-GXHT)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9年7月3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2264686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
附件:控告申诉系统二期接访大厅硬件与大数据支撑平台软件产品及服务采购(预公示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