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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7-04 10:2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0: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路时代广场C座19A-L室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4日 10:3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7805.99911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0991-2355349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2355349
代理机构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时代广场C座19A-L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8820539;13639930647

一、招标项目编号:  WKZB1910XJDB60187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6标段/40523918.93/详见招标文件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7标段/37536072.18/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需实施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其长期的盈利能力(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以及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各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本次招标开标顺序为6、7标段,前一标段的中标单位不进入后续标段的经济标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7-04 至 2019-07-10 

上午: 10:30-13:00 

下午: 15:30-18: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乌鲁木齐市红山路时代广场C座19A-L室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需实施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其长期的盈利能力(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以及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07-24 10:30:00 

七、投标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 2019-07-24 10:30:00 

九、开标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6标段800000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7标段740000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捷 

联系电话: 0991-8820539;13639930647 

传真: 0991-2821383 

地址:  乌鲁木齐市红山路时代广场C座19A-L室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 

联系人: 盛磊 

联系电话: 0991-2355349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明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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