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阜康三工河乡西台子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及后期质控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 ||
行政区域 | 昌吉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03日 18: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03日 10:00 至 2019年07月22日 2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517室(友好商场北侧)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23日 16:00 | ||
开标地点 | 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519室(友好商场北侧)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国梅、杨晓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4-2209128 | ||
采购单位 |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殷丽 0994-23335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517室(友好商场北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国梅、杨晓惠 0994-2209128 | ||
附件: | |||
附件1 | 新疆阜康三工河乡西台子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及后期质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docx |
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阜康三工河乡西台子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及后期质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阜康三工河乡西台子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及后期质控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1907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国梅、杨晓惠
项目联系电话:0994-22091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
联系方式:殷丽 0994-2333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国梅、杨晓惠 0994-2209128
代理机构地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517室(友好商场北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阜康三工河乡西台子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及后期质控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3、招标范围:提供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服务。
4、服务期限:一年。
5、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投资:18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3、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4、提供210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材料。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3日 10:00 至 2019年07月22日 2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517室(友好商场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3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3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519室(友好商场北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3日10:00时-2019年7月9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517室(友好商场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发售时间: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人民币(¥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9年7月3日10:00时-2019年7月9日2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担保(电汇,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需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账户名称: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账号:6505 0162 6052 0000 0430
注意: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工作日携带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3、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210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屏复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屏复印件,报名时携带以上所有证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