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安宝坻分局关于购置新建宝坻区看守所信息化设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津南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08日 09: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07日 00:00 至 2019年07月12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201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3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201室 | ||
预算金额 | ¥4193.7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忠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91275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201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592162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3912752 |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公安宝坻分局关于购置新建宝坻区看守所信息化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YSZC-2019-00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公安宝坻分局关于购置新建宝坻区看守所信息化设备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安宝坻分局关于购置新建宝坻区看守所信息化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YSZC-2019-0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4193.7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投标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驾照、户口本等证明)。3、本地投标人需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 或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颁发的《公共服务备案受理告知书》,外地投标人须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7年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2017年或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18年或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2019年07月31日9:3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7-07 到 2019-07-1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2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发售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7-31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7-31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2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忠明 2.联系方式:022-2391275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十八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文涛:022-5921627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2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91275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公安宝坻分局关于购置新建宝坻区看守所信息化设备项目,本次采购公安执法办案智能管理软件和公安执法监督管理软件等。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