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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7-08 12:13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云南省公告时间2019年07月05日 22: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7月08日 08:00  至  2019年07月12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桂廷
项目联系电话13987389795
采购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蒙自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87389795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08731232、13988006578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云南省省级财政厅采管处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为公共财政预算。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9-3-164

2.2建设地点:蒙自市

2.3预算资金:600000元;

2.4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及调试至正常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5招标范围: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内容(具体以第五章招标需求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技术力量较强的合法企业,且遵纪守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亏损,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全年或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的完税凭证。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售后服务体系完善,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系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本次投标。如投标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08日至201907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7号商铺)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0730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8号商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9073009: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8号商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址:蒙自市

联系人:刘桂廷

  话:1398738979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7号商铺

联系人:俞茜、顾云

  话:1390873123213988006578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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