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重点视听持证网站内容监管直连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12日 18: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12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26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8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02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96.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丽莉 师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2108150、62108152、82481347、82481326 | ||
采购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二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田贺 010-860914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丽莉 师杉 010-62108150、62108152、82481347、82481326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重点视听持证网站内容监管直连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重点视听持证网站内容监管直连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19086S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莉 师杉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50、62108152、82481347、824813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二号
联系方式:田贺 010-860914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莉 师杉 010-62108150、62108152、82481347、8248132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重点视听持证网站内容监管直连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数量:1项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采购人提供重点视听持证网站内容监管直连系统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12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2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需签署保密承诺,保密承诺相关内容附后,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正本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售价套包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26日,每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号: 0200049619200362296
传 真:010-62108149
邮 箱:cntc8@cntcitc.cn
5、本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重点视听持证网站内容监管直连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保密承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关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重点视听持证网站内容监管直连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9086SL),我方承诺如下:
- 我方将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不向无关人员透露,不复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转让第三方。
-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我方将招标文件原件交还采购代理机构。
- 我方若不参加投标时,也将招标文件原件交还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承诺遵守保密承诺,按照以上三条执行。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