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9年江汉区中小学网络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14日 19: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15日 00:00 至 2019年07月19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二楼采购组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06日 00:00 | ||
开标地点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三楼二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10.571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震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85891782 |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京汉大道74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7-858917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7-85601367 |
2019年江汉区中小学网络改造项目
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依据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J19071546-1449,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的委托,对 2019年江汉区中小学网络改造项目以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HW-2019-221
(二)项目名称:2019年江汉区中小学网络改造项目
(三)预算金额:本项目的财政预算价为610.5716万元,招标控制价为608.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 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19-221
(2)项目包名称:2019年江汉区中小学网络改造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校园网络改造
(5)数量/服务期/工期:1批;
(6)简要技术要求: 中小学网络改造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8)质保期:三年
(9)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视屏实物展示台、监控平台存储一体机、解码器、拼接显示单元、交换机和液晶触控一体机必须具备CCC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3、监控平台存储一体机、交换机和液晶触控一体机为核心产品,投标人需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提供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提供无行贿记录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
7、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8、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样板详见附件)
9、本项目不接收保证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19年7月15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三楼一号会议室(香港路261号 武汉市工商局旁)
(三)资格预审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参加资格预审。所有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相关单位公章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售价:0元
四、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7月 14 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二楼采购组(香港路261号 武汉市工商局旁)
(三)获取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2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下午14:30时止
六、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2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9年8月6日下午14:30时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地 址:京汉大道747号
联系人:吴震斌 电话: 027-8589178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 郑拓 王锴 梁晓玉 电 话: 027-85601367 传真:027-85851367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系人:苏兵 电话:027-85728222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4日
附件:
品牌声明函
致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我公司为一家从事 (填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公司,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2019年江汉区中小学网络改造项目(项目编号:WHQS-HW-2019-221)的投标活动。
我公司现声明提供:
( 产品制造商全称)所制造的( )产品。
( 产品制造商全称)所制造的( )产品。
( 产品制造商全称)所制造的( )产品。
……
若有所投货物品牌变更,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递交《品牌变更声明函》。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附件
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为营造江汉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江汉区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江汉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江汉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