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广域网线路租用、互联网光纤接入服务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包头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15日 11: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15日 00:00 至 2019年07月19日 23:59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0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补补、董晗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2-6165098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宏正/185472312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任补补/0472-6165098 |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广域网线路租用、互联网光纤接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广域网线路租用、互联网光纤接入服务
项目编号:JGZFCG2019-FW-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补补、董晗璇
项目联系电话:0472-61650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23号
联系方式:李宏正/185472312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补补/0472-6165098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广域网线路租用、互联网光纤接入服务,包括主线10条裸光纤,14条50M的MSTP,56条8M的MSTP. 共80条主线。备线共24条50M的MSTP。20条100M互联网光纤接入。合同有效期三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具备工信部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国内电路租用、光纤接入服务业务资质的相关单位(投标人为市级分支机构的,其总公司应具备);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15日 00:00 至 2019年07月19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截图;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