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边境管理指挥中心合成指挥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18日 17: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19日 08:00 至 2019年07月25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四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08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四楼) | ||
预算金额 | ¥550.19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5-2192133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5-21921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杏花小区南门往东50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5-2239779 |
保山边境管理指挥中心合成指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保山边境管理指挥中心合成指挥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第19号、87号、94号令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保山市公安局;
1.2项目名称:保山边境管理指挥中心合成指挥项目;
1.3项目编号:YNKYZB-2019-115号;
1.4本项目采购总预算:5501922.21元;
1.5标段划分:该项目为一个标段;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招标内容:保山边境管理指挥中心合成指挥项目包含智能化各系统的设备供应、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及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工程规范所描述范围内提到和反映的全部施工内容和工作,及后续的设计变更、所有在合同文件、补充合同文件及工程施工图中所提到和反映的全部施工内容和工作。
1.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建设结束并通过最终验收;
1.9建设地点:保山市公安局业务大楼七楼;
1.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11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1.1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可实地了解项目需求。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须提供2016年-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不足3年则按成立后提供;
(4)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信用服务”选项框后进行查询),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上述2个网站共4个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截图中未显示查询时间的为无效截图);
3.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招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办理CA后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 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17:30时止(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4.2现场报名:
4.2.1投标人除网上报名外还必须纸质现场报名,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报名资料报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杏花小区南门往东50米),逾期恕不受理。
4.2.2报名资料:
(1)投标申请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
a.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公章:指备案的行政公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4.2.3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投标人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投标人报名成功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0.00(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并到达保证金交纳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
联系人:杨女士 备注:交纳保证金时须注明“YNKYZB-2019-115号项目”保证金。 |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19年8月8日15时00分。
9.2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四楼)。
10.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9213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杏花小区南门往东50米 邮编:678000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875-2239779
11.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备注: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人须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获取文件和递交文件。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投标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 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人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 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