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互联网数字化智慧医院自吸
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的委托对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互联网数字化智慧医院自吸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互联网数字化智慧医院自吸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SC[2019]2756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自筹资金1450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应用系统建设和配套系统软硬件的建设,详见磋商文件。
五、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12个月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7.1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7.2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7.3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计算机软件及硬件开发;
7.4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无不良信用记 录证明:供应商应自行提供其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所查询的本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7.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6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7本次项目投标人所提供任何证件及资料均要真实有效,如所提供任何证件及资料存在虚假伪造行为,招标人将会取消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资格、如中标投标人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7.8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9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八、投标登记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请于: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18室)携带第8.2款要求的资料现场确认报名结果并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8.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5)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截图
九、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19年7月31日14时00分,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十、磋商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人
采购人: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55653086-660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0451-51131129